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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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湖北/武汉
主营行业:医疗器械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水煮竹罐PA-12
批准文号:鄂汉械备20190482号
产品标签:“拔罐器”
产品卖点:中标产品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
执行标准 | 竹罐 |
产品类别 | 医疗器械 |
产品规格 | 水煮竹罐PA-12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本品由竹罐和自热装置组成。以水煮的方式产生负压的罐状器具。 |
性状 | 自热装置内的发热包与水接触后,产生热量,水煮竹罐产生负压。 |
功能主治 | 用于拔罐疗法。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1、拔罐时应选择肌肉丰满、皮肤平滑、没有毛发的部位,以防漏气。皮肤干燥者,可先将皮肤湿润后再拔罐。罐子拔上后不要移动体位。 2、使用多拔罐疗法时,拔罐与拔罐之间应保留一定距离,不宜排列过近。 3、如病人感觉过紧、灼痛、难受,可能是吸拔力过大或此处不适宜拔罐,可选其它部位重新拔罐或改用小拔罐。 4、拔罐,起罐时应保持室内温暖,避开风口,防止受凉。 5、起罐后局部皮肤潮红瘙痒,不可乱抓,经几小时或数日后,可消散。 6、起罐后局部皮肤出现出血点、淤血、水泡、水珠等现象均属正常治疗反应。水泡轻者只须防止擦破,待其自然吸收即可;水泡较大时,应遵医嘱进行处理。 7、患者精神紧张,饥饿、体位不当或拔罐吸力过大时,偶见面色苍白,恶心欲吐,多汗心慌,四肢发冷等现象,中医称之为晕罐。应立即起罐,使患者平卧,注意保暖,休息片刻,饮温开水或糖水后即可恢复,在上述处理后如仍不缓解,可考虑配合其他治疗措施。 |
禁忌 | 本品注水后会产生高温,谨防热水外溢或蒸汽烫伤。 |
贮藏 | 置通风干燥的室内保存。 |
保质期 | 24个月 |
生产企业 | 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 |
经销企业 | 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 |
备注 |